原由学校负责的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授权登记费、专利授权后前6年年费自2018年1月1日作以下调整: 我所于2017年12月27日接到学校科技处通知,
申请日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的新专利申请,学校将不负责任何专利费用。
授权公告日2018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专利不再直接报销领证费及以后相关费用。
以上涉及的所有专利费用均由各学院知识产权专项基金卡或课题组相关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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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学校上述政策调整,对2018年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指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1月1日之后)不再直接报销领证费,因此我所相应对2018年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收取500元/件的答辩代理费,此政策与学校政策一一对应,特此公告。
为了执行学校专利相关费用报销新标准,我所工作量急剧增加,望老师多加理解。我所将尽力提高专利申请、实质审查、专利权转让等工作的质量,为我校和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厦大专利所2018.1.10